中国艾滋病大事记

1984年,中国科学院院士曾毅开始进行艾滋病的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艾滋病病毒于1982年传入中国,1983年首次感染大陆的中国公民。
    1985年,中国宣布第一例因艾滋病死亡的病例。
1986年,国家卫生部成立了艾滋病预防工作小组。
    1990年,成立了国家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专家委员会。
    1992年,中国卫生教育研究所宣布在北京开设一条艾滋病热线。并保证所有打电话来咨询的人都会被保密。
    1992年,中国派出了第一个代表团参加国际艾滋病会议。在会议上中国宣布了国家的中期艾滋病防治政策并证实中国已经有11个艾滋病病人。
1994年,卫生专家们认为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艾滋病病毒由高危人群向外扩散的阶段。
1995年,下发了《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
1998年10月1日,中国有关献血的第一部法律生效。这部法律阐述了中国公民有关献血和使用血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血液采集和血液替代品生产的标准化。
1998年11月30日,中国公布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
    1999年,卫生部宣布了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利的新规定。
2003年9月22日,卫生部副部长高强在联合国艾滋病特殊会议上向世界作出了中国“四免一关怀”的政策承诺,成为我国艾滋病药物治疗工作的转折点。
2003年12月1日,温家宝总理前往北京地坛看望艾滋病患者。
2004年,成立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吴仪任主任。
   2004年,随着推广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措施的提出,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实现了重大政策突破。
   2004年11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来到北京佑安医院考察,与艾滋病病人谈话,并且与艾滋病病人握手。
2006年3月1日,中国正式施行《艾滋病防治条例》。
发布部门: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
(责任编辑:佛光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