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佛教基本教义

 

第五章 道圣谛
“道圣谛”也称为“苦灭之道圣谛”、“苦灭道迹圣谛”。佛陀说:“ 诸比库,何谓导至苦灭之道圣谛?此即八支圣道,这就是: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D.22)
在其他的经典里,佛陀说:“诸比库!出家者不可亲近于二边。以何为二边耶? (一)于诸欲以爱欲贪著为事者,乃下劣、卑贱、凡夫之所行、非圣贤,乃无义相应。(二)以自之烦苦为事者,为苦,非圣贤,乃无义相应。诸比库!如来舍此二边,以中道现等觉。此为资于眼生、智生、寂静、证智、等觉、涅盘。”(S.56.11)在此,“中道”正是指“八圣道”。
八支圣道为三聚(即戒定慧三学)所摄。佛陀说:“正语、正业及正命,此等诸法为戒聚所摄;正精进、正念及正定,此等诸法为定聚所摄;正见及正思惟,此等诸法为慧聚所摄。”(M.44)
二千五百年来许多大德比库通过修习八圣道到达解脱的彼岸,现在我们来分别介绍它们。
第一节 正见
佛陀说:“诸比库,什么是正见呢?诸比库,苦之智、苦集之智、苦灭之智、导至苦灭之道之智。诸比库,这称为正见。”(D.22)也就是说,对四圣谛的智慧就是正见。
根据论藏,正见是慧心所。(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七章)
慧根(注:即慧心所)(pabbindriya):巴利文pabba是慧,或如实知见诸法。在此称它为根是因为对于如实知见诸法它占了主要的地位。在《阿毗达摩论》里,慧(pabba)、智(bana)、无痴(amoha)三者是同义词。慧的特相是透彻地如实知见究竟法的自性相;作用是如照亮目标的油灯一般;现起是不迷惑;近因是如理作意(译按──《清净道论》第十四章、段七:“由于佛陀说有定者能如实知见诸法,慧的近因是定”;《殊胜义注》英、页一六二:“慧的近因是不迷惑,有如一位很好的森林向导。”)(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二章)
一、正见的地位
在八圣道里,正见处于什么地位呢?
佛陀说“诸比库!随明于有智者则生正见,有正见则生正思惟,有正思惟则生正语,有正语则生正业,有正业则生正命,有正命则生正精进,有正精进则生正念,有正念则生正定。”(S.45.1)
在谈到八圣道修行次第时,佛陀说:“然,诸比库!须先行正见。”(M.117)
从圣典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正见在八圣道里处于首要地位,没有正见,则八圣道难有所成。
二、见解的分类
佛陀说:“须了知邪见是邪见,须了知正见是正见,于彼有其正见。”(M.117)所以,有正见的修行者必须对各种见解能够分辨。
为了教导佛弟子们对各种见解加以区分,佛陀更进一步的将见解分为三类:邪见、有漏正见、无漏正见。
什么是邪见呢?佛陀说:“无施,无供养,无牺牲,无诸善行、恶行业之异熟果,无此世,无他世,无母,无父,无诸化生之有情,于世无诸沙门、婆罗门之正至、正行、自通达、证知此世、他世已而宣说。诸比库!此为邪见。”(M.117)在《长部•梵纲经》里,佛陀举出了有关“我”与“世界”的六十二种邪见。(D.1)这些都离不开常见与断见两端。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阅读上述经典。
什么是有漏正见呢?佛陀说:“有施,有供养,牺牲,有诸善行、恶行业之异熟果,有此世,有他世,有母,有父,有诸化生之有情,于世沙门、婆罗门之正至、正行、有自通达、证知此世、他世已而宣说。诸比库!此是正见之有漏而有福分,有持依果者。”(M.117)
什么是无漏正见呢?佛陀说:“令成就圣心、无漏心、圣道者,为修习圣道结果之慧、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道支。诸比库!此等为正见之圣、无漏、出世之道支者也。”(M.117)
三、获得正见的方法
舍利弗尊者曾开示了获得正见的十六种方法。它们分别是:道德、食、苦、十二缘起支、漏。(M.9)
(一) 道德
舍利弗尊者在此指出,获得正见的方法是:“知不善、不善之根;知善、知善之根”。(M.9)
在此,不善是指十种不善业道,即“杀生、不与而取、邪淫、妄语、两舌、粗恶语、绮语、悭贪、嗔恚、邪见”。不善根是指“贪、嗔、痴”。善及善根则与其相反。
(二)食
舍利弗尊者在此指出,获得正见的方法是:“知食、知食之集、知食之灭、知食至灭之道”。(M.9)
“食”(ahara)这一词是指作为强大助缘以维持(其他法)之法。根据经教的解释,段食维持色身;触维持受;意思维持三界轮回,因为业即是思,而又是业导致投生;心则维持名色。根据论教法,段食维持身体里由四种因产生的色法,而其他三食维持一切与它们俱生的名色法。属于色法的段食是无记法,而其他三名食则可以属于所有三种道德素质(善、不善或无记)。(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七章)
关于食的集、灭、道,舍利弗尊者说:“依欲之集而有食之集。依欲之灭而有食之灭也。其八支圣道是至食灭之道也”。(M.9)
(三)其他方法
“苦”的方法正是了知四圣谛,这也是本文所介绍的内容。
“十二缘起支”的方法则是逆向按缘起法的十二支分别了知其本身、集、灭、道。十二缘起支的内容已在第三章介绍,本处从略;除无明外,其他缘起支的集起,均是它们的前一缘起支(如“老死”的集为“生”),无明集是漏;于各缘起支的集灭时,各缘起支则灭;八圣道则是各缘起支灭尽之道。
“漏”的方法是指“知漏、知漏之集、知漏之灭、知达漏灭之道”。(M.9)
舍利弗尊者在此指出“漏”是指“欲漏、有漏、无明漏”。(M.9)而根据论藏,“漏”被分为四种,即“欲漏、有漏、邪见漏、无明漏”(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七章)
直译巴利文asava(漏)的意义是“流出之物”。该巴利文代表从脓疮流出来的脓,也代表已发酵许久的酒。列为漏的烦恼被称为流出之物是因为它们就像流出来的脓及已发酵许久的酒。诸注疏说它们称为漏是因为它们流到最高的生存地或因为它们流到更换种姓。(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七章)
在四漏当中,欲漏与有漏都是属于贪心所,前者是对欲乐之贪,后者是对有(存在或生命)之贪。邪见漏是邪见心所;无明漏则是痴心所。(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七章)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漏”集是“无明”。而“无明”集是“漏”。它们互为因果。
无明灭则漏灭,八圣道为漏灭之道。
佛陀在谈到如何证得索答般那果(即北传须陀洹果)时,向我们开示了四种方法。虽然是说证得初果,但这种方法同样可用于获得正见。
佛陀说:“诸比丘!对此四法修习、多修者,则资于预流果现证。以何为四法耶?乃: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是。”(S.55.55)在随后的三篇经文里,佛陀甚至说可以此法证得一来果、不还果、阿拉汉果。
在此,“法随法行”也作“于法随法行”,也就是指按佛法修行。
大拘稀罗尊者曾向舍利弗尊者请教正见生起的因缘,舍利弗尊者说:“由二缘得生正见,由[闻]他声及内思惟也。”(M.43)
在此,“闻他声”与前面说到的“听闻正法”相应,“内思维”与“如理作意”相应。
第二节 正思惟
佛陀说:“诸比库,什么是正思惟呢?出离思惟、无恚思惟、无害思惟。诸比库,这称为正思惟。”(D.22)
根据论藏,正思惟是把心导向出离、无嗔与无害的寻心所。(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七章)在本文的第三章,我们已经介绍过“寻”心所了,本处从略。
在此,出离是指离贪。如:舍弃在家生活的“快乐”而享受出家生活的“快乐”、舍弃对不净行的贪欲、在家人舍弃邪淫、不予而取等不善业。
无恚是指灭除嗔怒,生起慈心。关于“慈”,佛音尊者说:“以维持有情的利益行相为相。取来有情的利益为味(作用),恼害的调伏为现起(现状),见有情的可爱为足处(近因),嗔恚的止息为(慈的)成就,产生爱着为(慈的)失败。”(清净道论第九品)
无害是指灭除残忍,生起悲心。关于“悲”,佛音尊者说:“以拔除有情之苦的行相为相,不堪忍他人之苦为味,不害为现起,见为苦所迫者的无所依估为足处,害的止息为(悲的)成就,生忧则为(悲者)失败。”(清净道论第九品)
思惟可分为三种:邪思惟、有漏正思惟、无漏正思惟。
什么是邪思惟呢?佛陀说:“欲思惟、嗔思惟、害思惟,诸比库!此等为邪思惟。”(M.117)
什么是有漏正思惟呢?佛陀说:“出离思惟、无嗔思惟、无害思惟,诸比库!此等是正思惟之有漏而有福分、有持依果。”(M.117)
什么是无漏正思惟呢?佛陀说:“以成就圣心、无漏心、圣道者,修习圣道结果之思择、思惟、专注、细专注、心之专精、语行,诸比库!此等为正思惟之圣、无漏、出世而有道支者。”(M.117)
第三节 正语
佛陀说:“诸比库,什么是正语呢?离妄语、离两舌、离恶口、离绮语。诸比库,这称为正语。”(D.22)
在此,妄语是指说谎(这也是五戒之一)、两舌是指离间他人的话语、恶口是指污辱或漫骂他人的话语(如粗俗或肮脏的话语)、绮语是指无用的无益的废话。
一、正语的特点
正语有哪些特点呢?佛陀说:“比库们,具有五个要素的言语为善说,而非不善;为无疵,不为智者所责备。是哪五个呢?‘适时、真实、柔和、有益、慈爱而语’”。(A.5.198)
(一)佛陀说话的原则
佛陀曾宣称,如来要考虑三个要素决定其是否说话:话语是否真实、是否对听众有益、是否为听众所喜爱。佛陀说:
[1]如来知其语为非实、非真、不具利益者,其因为他人所不爱、所不好者,如来即不语此语。
[2]又如来知其语虽为如实、真谛、然不具利益者,其因他人所不爱、所不好者,如来亦不语此语。
[3]然如来知其语为实、真谛、具利益者,其因他人所不爱、所不好者,对此如来记说其语是知时者也。
[4]又如来知其语为非实、非真、不具利益者、虽然彼语是他人所爱、所好者,如来即不语此语。
[5]又如来知其语为如实、真谛、不具利益者,其因他人所爱、所好者,此语如来不语此语。
[6]如来知其语为如实、真谛、具利益者,且彼语是他人所爱、所好者,对此,如来即言彼说其语是知时者也。何以故?王子!如来于诸有情、有怜憨心也。(M.58)
(二)佛陀对罗喉罗尊者的教导
佛陀曾教导自己的儿子,在说话前、说话中、说话后应反观自己的话语是否于已或于人不利、是否会有不善果报。
罗喉罗!当你欲以口作业时,则应省察你之口业:“我将作之口业,会危害自己吗?会危害他人吗?会自、他俩害吗?为不善、成苦果、苦报吗?”罗喉罗,如果省察时你知道:我将作之口业,会危害自己,会危害他人,会自、他俩害,为不善、成苦果、苦报,那么你绝对不应该作如此之口业。但是如果省察时你知道: 我将作之口业,不危害自己,不危害他人,不自、他俩害,为善、成乐果、乐报,那么你应作如此之口业。
当你正以口作业时,则应省察你之口业:“我正作之口业,危害自己吗?危害他人吗?自、他俩害吗?为不善、成苦果、苦报吗?”罗喉罗,如果省察时你知道:我正作之口业,危害自己,危害他人,自、他俩害,为不善、成苦果、苦报,那么你应该立即放弃如此之口业。但是如果省察时你知道: 我正作之口业,不危害自己,不危害他人,不自、他俩害,为善、成乐果、乐报,那么你可以继续如此之口业。
当你以口作口业已,则应省察你之口业:“我已作之口业,危害自己吗?危害他人吗?自、他俩害吗?为不善、成苦果、苦报吗?”罗喉罗,如果省察时你知道:我已作之口业,危害自己,危害他人,自、他俩害,为不善、成苦果、苦报。罗喉罗!你之如是口业,当对于师长、智者、同梵行者忏悔之、应发露之、应显发之;忏悔已、发露已、显发已、应成就将来之防护。但是如果你省察时你知道:我已作之口业,不危害自己,不危害他人,不自、他俩害,为善、成乐果、乐报,那么你当昼夜随学善法,住喜悦中。(M.61)
二、话语的分类
(一)分为三类的方法
话语可分为三种:邪语、有漏正语、无漏正语。
什么是邪语呢?佛陀说:“虚诳语、离间语、粗语、杂秽语,诸比库!此等为邪语。”(M.117)
什么是有漏正语呢?佛陀说:“因为远离虚诳语,远离离间语,远离粗恶语,远离杂秽语,诸比库!此等为正语之有漏而有福分、有持依果。”(M.117)
什么是无漏正语呢?佛陀说:“成就彼圣心、无漏心、圣道者,为修习圣道结果之四种语恶行之不乐、离乐、别离乐、远离,诸比库!此等为正语之圣、无漏、出世而有道支者。”(M.117)
(二)分为两类的方法
佛陀在其他经典里以列举的方式介绍了修行人应避免的两类话题和应谈论的十种话题。
在应避免的话题里,主要包括这两类:无益徒劳之论和诤论。佛陀说:
有某沙门、婆罗门、受食信施而生活。专心住于无益徒劳之论。例如王论、盗贼论、大臣论、军兵论、恐怖论、战争论、食物论、饮料论、衣服论、卧具论、华鬘论、香料论、亲族论、乘具论、村里论、乡镇论、都市论、国土论、妇女论、英雄论、路边论、井边风传论、祖先论、种性论,世界起源论、海洋起源论、如是有无之论争。远离如是等无益徒劳之论。此亦为比库戒之一份。
又有某沙门、婆罗门,受食信施而生活。专心住于诤论。例如“汝不知此法、律、我如此法、律,汝如何如此法、律耶?”“汝是耶行者,我是正行者,”“我言[前后]相应,汝言不相应。”“汝应言于前者而言于后,应言于后者而言于前。”“汝无细虑而[自]言返复。”“汝之立论,堕于负处。”“为解汝负说而寻思,若能者即自解!”远离如是等任何诤论。此亦为比库戒之一份。(D.2)
在应谈论的话题里,佛陀说:
有十种[恰当]的话题。哪十种呢?谈论少欲、知足、远离、离缚、精进、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这就是十种[恰当]的话题。如果你常常参与这十种对话,你甚至会比巨大而俱大力之日月更光耀,更不用说别的宗教的修行人。(A.10.69)
三、实行正语的方法
佛陀以举例的方式,详细的解释了应当如何远离这四种不善行。佛陀说:
何谓语行净化的四法?
有这种情况:某个人离于谎言、戒绝了谎言。当他被市镇会议、某个组织会议、亲戚的聚会、行会、或者皇族叫去作证并对他说:“来告诉我们你所知道的,善人。”如果他不知道,他就说“我不知道。”如果他知道,他就说“我知道。” 如果他不曾看见,他就说“我不曾看见。”如果他曾经看见,他就说“我曾经看见。”这样,他不会为了自己或他人、为了得到报酬而故意撒谎。他抛弃了谎言、戒绝了谎言。他说真实语,坚持真实语,坚定,可靠,不欺世人。
离于离间语,戒绝了离间语。他不会传这里听到的话到哪里去造成人们彼此间的不和。他也不会传哪里听到的话到这里去造成人们彼此间的不和。这样他让不和的人们互相和好,让团结的人们更加团结,他爱和谐,他为和谐而高兴,为和谐而欣喜,他讲使人们和谐的事情。
离于粗恶语,戒绝了粗恶语。他讲话让很多人听起来舒畅、有真情实感、直入心扉,有礼貌、有感召力、令人愉悦。
离于闲杂语,戒绝了闲杂语。他讲话适时,所讲的话有实质的东西,和[修行]最终的目标一致,与法和戒律一致。他讲的话值得珍视,适宜,合理,围绕[修行的]主题而不偏离。
这就是如何以四法净化语行。(A.10.176,译法按《八正道——正语经文辑要》P1)
关于离妄语的要点,佛陀在戒律中曾加以明确。根据《律藏•经分别》(Vin. Sutta Vbh.)与《小诵义释书》(Khd. Ak.),下述是构成违犯与不违犯妄语戒的条件:
有四个条件构成违犯离妄语,即:
1、不真实的言语;
2、存有欺骗的动机;
3、以各种方法欺骗(透过言语或身体行为,例如:书信、动作);
4、对方明了。
不构成违犯的情况,即:
1、开玩笑;
2、口误(如话说得太快,心中想着甲事,却说成乙事);
3、无欺骗之心。(《三皈五戒》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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