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佛光之家工作计划


2.4
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1. 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行以县/市为项目实施基本单位的协议管理。
制订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定性定量管理及严格的考核制度,签定项目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并定期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议,确保项目计划的有效执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局合作交流处负责管理项目。各级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协调项目在当地的开展,各级卫生局与其所属艾滋病防治办公室负责配合民族宗教事务局协调当地参加项目的卫生部门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卫生部门,积极推动项目执行。民宗局与卫生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当地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及当地项目经费管理(州级项目领导小组同时负责管理县级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执行办公室(人员由项目领导小组指定),项目执行办公室直接对领导小组负责,由领导小组领导,执行办公室负责当地项目执行小组的组织、管理、督导和当地项目执行小组的经费管理(州级项目执行办公室同时负责对县级项目执行办公室进行督导和监督)。建立社区项目实施小组和“佛光之家”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项目。社区项目实施小组由选定的项目社区(村寨)的村长、支书、村医、妇女干部和佛寺负责人组成,“佛光之家”项目实施小组由当地佛光之家工作人员及其志愿者组成。
各级项目领导小组、项目执行办公室、社区项目实施小组和“佛光之家”项目实施小组要有固定成员,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并与之签订责任书,确保人员和项目活动的落实。

当地项目执行组织结构图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管理局合作交流处
项目执行办公室
社区项目实施小组(村长、乡医、妇女干部、僧人)
佛光之家项目实施小组
社区艾滋预防、反歧视、青少年生活技能等活动
感染者关怀、医疗救助
建立社区综合防治模式
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州/县市民宗局、卫生局)
建立佛教关怀模式

 
2.能力建设
a)      各项目点分别以艾滋病预防教育、国家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项目介绍为主题,培训当地卫生部门、宗教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10名,每年1次;
b)      各项目点分别以艾滋病预防干预有效措施、艾滋病感染者咨询方法、项目管理等为主题,培训项目骨干和技术人员30名,每年1次;
c)      各项目点分别培训社区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及社区关键人物(如“伙子头”等)60名,培训内容为项目介绍、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方法、社区外展技能、反歧视教育、生活技能、国家艾滋病防治的相关政策等,每年3次;
3.协调会议
a)    召开由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项目工作协调会议,州级、县级每年各2次;
b)    组织各项目社区的有关人员15名参加县(市)举办的参观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每年1次;
4.社区(村寨)项目活动
a)          在各县/市选择10个项目社区(尽量选择有艾滋病感染者的社区)并分别组成社区(村寨)项目实施小组;
b)          社区项目实施小组在选定的十个社区(村寨)开展社区青少年生活技能教育,每年共10次;
c)          社区项目实施小组在选定的十个社区(村寨)举办社区群众参与的艾滋病预防和减少歧视培训、讲座、集会、家访等社区宣传和关怀活动,每年12次。具体内容包括:
§          项目介绍;
§          艾滋病流行现状;
§          学习/回顾艾滋病基本知识;
§          讨论对待艾滋病感染者的态度,和尚从佛理/佛法角度讲述对待艾滋病人的态度;
§          学习/回顾艾滋病的预防方法;
§          分析寨子里的人存在的与感染艾滋病病毒相关的高危险行为及如何保护自己;
§          和尚从佛教角度(护法持戒)等方面谈如何预防艾滋病;
§          为什么要做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
§          学习艾滋病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
§          介绍当地与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相关的机构信息;
§          为什么要关怀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人,和尚从佛教角度谈;
 
5. 佛光之家艾滋关怀活动
a)          分别培训当地的艾滋病感染者及家人、亲属共30名,每年2次;
b)          与疾病控制中心等开展VCT的机构建立联系机制,争取这些机构在咨询时将项目信息传递给感染者,使项目覆盖的感染者达60人;
c)          掌握当地艾滋病防治资源,并与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在感染者需要时能够及时将他们转介到相应机构,并将需要治疗的感染者/病人转介到相应机构进行治疗;
d)          发挥优势,利用佛教理念及活动对感染者开展社会心理支持活动,每2月1次;
e)          利用佛教理念及活动与感染者现身说法和参加过培训的艾滋病感染者及家人、亲属支持社区外展和反歧视教育活动相结合开展消除歧视活动,每季度1次;
f)          继续组织目标人群开展生产自救活动;
g)          对生活困难的目标人群进行一定的救助;
h)          县“佛光之家”工作站组织3-4名志愿者参与到项目各类活动中并成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骨干;
i)          继续开展“佛光之家”网站和热线电话的服务;
j)          在佛教学院或佛寺开展对小和尚预防艾滋病和毒品的生活技能教育,每年4次。
6. 项目痕迹资料收集和报告
a)      收集整理和保存每次活动的签到录,照片,活动记录、活动感受、活动小结、经验等项目痕迹资料(书面版和电子版);
b)      每季度撰写项目季度技术报告和财务报告,每年撰写项目年度技术报告。
7. 督导与评估
a)省级项目管理与督导(3次/年)
b)州级项目管理与督导(4次/年)
c)县级项目管理与督导(6次/年)

(责任编辑:佛光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