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遮经

  本经相当于汉译长阿含卷第二九之露遮经(大正藏一)。其内容是沙门、婆罗门虽证知善法,不以此语他人,对生起恶见之露遮婆罗门,说明如是之邪见,当生于地狱或畜生。于世有不自觉亦不留他;不自觉而觉他:自觉而不觉他之师,此等皆应非难;自觉而觉他之师,才不应非难,佛正是此师;是对于三学四谛宣示说法者。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与五百大比丘众俱,游行至拘萨罗国之婆罗提婆村。时,露遮婆罗门住此婆罗提村,乃人民炽盛,草、木繁茂、水甚便利,五谷丰裕之王领,依拘萨罗国王波斯匿所净施拜领之地。

  尔时,露遮婆罗门生如是恶见:“于此,沙门、婆罗门证知之善法,不从所证知之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他之新缚,于是,我说此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

  时,露遮婆罗门闻:“由释迦族出家之释子沙门瞿昙与五百大比丘家俱游行至拘罗国之婆罗婆提村。彼世尊瞿昙之名声上扬偏闻:“彼世尊是阿罗汉、等正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也。”彼含括此天界、

魔界、梵天界及此世界之沙门、婆罗门、天、人、众生等,自觉、自证宣说,彼说初善、中善、终善具文义之法,宣说圆满清净之梵行。宜往见如是阿罗汉。”

  尔时,露遮婆罗门告剃头师背西卡曰:“然,背西卡!诣沙门瞿昙之处,诣已,以我之言:“瞿昙!露遮婆罗门致问世尊之无病、无恼、气力如常、轻安而住否?”致问沙门瞿昙之无病、无恼、气力如常、轻安而住已,而如是言:“尊者瞿昙与比丘众俱,明日受露遮婆罗门之请食。”

  剃头师背西卡应诺露遮婆罗门:“唯然,尊者。”而诣世尊之处,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背西卡,如是白世尊曰:

  “世尊!露遮婆罗门,致问世尊之无病、无恼、气力如常、轻安而住耶?又如是言:“世尊与比丘众俱,明日受露遮婆罗门之请食。”

  尔时世尊默然受请。

  时,剃头师背西卡,如世尊之应诺,从座起立,敬礼世尊,行右绕之礼,而到露遮婆罗门之处,至已,如是言露遮婆罗门曰:“然,尊者!我等以卿之言告世尊曰:

  “世尊!露遮婆罗门致问世尊之无病、无恼、气力如常、轻安而住。”又如是言:

  “世尊与比丘众俱,明日受露遮婆罗门之请食。”

  如是露遮婆罗门,翌日于自宅,备美味之嚼食、啖食已,告剃头师背西卡曰:“然,背西卡!诣沙门瞿昙之处言:“瞿昙!时至,食膳已备。”

  剃头师背西卡,应诺露遮婆罗门言:“唯然,尊者!”而诣世尊之处,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剃头师自世尊曰:“世尊!时至,食膳已备。”时,世尊于晨早,着下衣,持上衣、钵,与比丘众俱,往裟罗婆提村。

  尔时,剃头师背西卡随世尊之后,而白世尊言:

  “露遮婆罗门生如是恶见:“于此,沙门、婆罗门证知之善法,不从所证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他之新缚,于是,我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能作何饶益乎?”愿世尊为露遮婆罗门,除此恶见。”

  “背西卡!或如是,背西卡!或如是。”

  尔时,世尊至露遮婆罗门住处,坐于所设之座。如是露遮婆罗门以美味之嚼食、啖食,亲手供养佛陀并比丘僧伽。世尊食已,手离钵,行澡水已,时,露遮婆罗门,取一小座,坐于一面。世尊对坐于一面之婆罗门露遮曰:

  “露遮汝真实生起:“沙门、婆罗门证知之善法,不从所证知之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他之新缚,于是,我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之恶见耶?”

  “瞿昙!唯然!”

  “露遮!汝如何思惟耶?汝领住裟罗婆提村耶?”

  “世尊!唯然。”

  “然者,露遮!若有云:“露遮婆罗门领住娑罗婆提村,娑罗婆提村之生产,唯有露遮婆罗门独享用,不分与他人。”依汝生活之彼诸众,不成为障害否?”

  “瞿昙!成为障害。”

  “露遮!障害之作者,为彼等利益之恩惠者或非恩惠者耶?”

  “瞿昙!不为彼等利益之恩惠者。”

  “非利之恩惠者,于彼等现起慈心或现起害心否?”

  “瞿昙!现起害心。”

  “起害心是耶见或是正见耶?”

  “瞿昙!是耶见也。”

  “露遮!我说邪见者之生趣,地狱或畜生二道中一道也。

十一

  露遮!汝如何思惟耶?拘萨罗国王波斯匿,领住迦尸及拘萨罗耶?”

  “瞿昙!唯然。”

  “然者,露遮!若有人言:“拘萨罗国王波斯匿,领住迦尸及拘萨罗,迦尸及拘萨罗之生产,唯拘萨罗国王波斯匿独为享用,不分与他人。”依拘萨罗国王波斯匿生活之汝等自己及他人,彼是件障害否?”

  “瞿昙!是作障害者。”

  “作障害者,于彼等利益之恩惠者或非恩惠者耶?”

  “瞿昙!非利益之恩惠者。”

  “非利益之恩惠者,于彼等现起慈心或现起害心耶?”

  “瞿昙!现起害心。”

  “现起害心者,是邪见或是正见耶?”

  “瞿昙!是邪见。”

  “露遮!我说邪见者之生趣,地狱或畜生二道中之道也。

十二

  露遮!若有人云:“露遮婆罗门领住娑罗婆提村,娑罗婆提村之生产,唯露遮婆罗门独为享用,不与他人”者,是为依汝生活彼等之障害者,障害者则无利益恩惠者,无利益恩惠者,则现起害心,现起害心则是邪见。

十三

  如是,露遮!言:“沙门、婆罗门证知善法,不从断证知之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其他之新缚,于是,我说此为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如是语者,是障害彼等:依如来之教法、律而证预流果、证一来果、证不还果、证阿罗汉果之良家诸众,到达殊胜地位,以及积生天行之生天界诸人。作障害者,则无利益恩惠,无利益恩惠者,则现起害心,现起害心则是耶见。露遮!我说邪见者之生趣,于地狱、畜生之二道中之一道也。

十四

  如是,露遮!若有人言:“拘萨罗国王波斯匿,领住迦尸、拘萨罗,迦尸及拘萨罗之生产,拘萨罗国王波斯匿当独享用,不分与他人。”如是言者则障害彼等:依拘萨罗国王波斯匿为生活汝自己及其他诸众。作障害者,则无利益恩惠;无利益恩惠者,则现起害心;现起害心则是邪见。

十五

  如是,露遮!言:“沙门或婆罗门证如善法,不从所证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他之新缚,于是,我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饶益乎?”如是言者则障害彼等:依如来之教法、律而证预流果、证一来果、证不还果、证阿罗果之良家诸家,到达殊胜地

位,以及积天行之生界诸人。作障害者,则无利益恩惠;无利益恩惠者,则现起害心;现起害心者,则是邪见。露遮!邪见者之生趣,我说地狱及畜生之二道中之一道也。

十六

  露遮!世间有应责难之三师,凡责难如是师者,其责难是合于真实而无罪。三师者何耶?

  露遮!于此有一师,彼虽出家修行,而未证得沙门果,则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也。”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彼应如次受责难:“尊者出家修行,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犹如热中于回身逃走女子,而拥抱背向之女子。如是作为我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

  露遮!此为世间应责难之第一师,其责难真实、无罪。

十七

  露遮!于此,更有一师,彼虽出家修道,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闻、倾听彼言,坚立般若,不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彼应如次受责难:“尊者出家修道,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闻、倾听彼言,坚立

般若,不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犹如舍弃自己之田,而思去除他人田草。以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L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

  露遮!此为世间应责难之第二师。其责难彼师,是合于真实而无罪。

十八

  露遮!于此,更有一师,彼出家修行,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之教而行自己之道2。彼应如是被责难:“尊者出家修道,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此犹如断故缚,而更作他之新缚,于是,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

  露遮!此为世间应责难之第三师。其责难彼师,是合于真实而无罪。露遮!彼等三师,于世间应受责难,凡责难彼师,是合于真实而无罪。”

十九~五三

   如是言时,露遮婆罗门白世尊言:

  “然者,世间有不应责难之师耶?”

  “露遮!世间有不应责难之师。”

  “然者,瞿昙!于世间不应责难之师者,是如何之师耶?”

  “露遮!今如来出现于世,是阿罗汉、等正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也……乃至……广说如沙门果经四0~七四节。

五四

  彼观察时,已舍离此等之五盖而生欢悦;已欢悦者,则生喜悦;怀喜悦者,身则轻安;身经安者,则觉受乐;有觉受乐,心则入三昧。彼舍诸欲,远离不善法,有寻、有伺,由离生喜、乐,达初禅而住。彼实以离所生之喜、乐,浸润、周偏盈溢,充满其身。以离所生之喜、乐,无不普洽其全身。同经七五节。

五五

  露遮!犹如熟练之助浴者或助浴者之弟子,撒洗粉于铜盆,以注水而搅绕,使浸湿而至周偏内外不渗出。露遮!以离所生之喜、乐,无不普洽其全身。同经七六节。

  露遮!凡任何师,于其下之弟子,证得如是殊胜之果位者,其师于世间,为不应被责难之师。凡责难彼师者,其责难不合于真实而有罪。

五六~六一

  露遮!更有比丘灭寻、伺,内心安静、心专一性,无寻、无伺,由定所生喜、乐,达第二禅……乃至……第三禅……乃至……第四禅而住。广说如沙门果经七七~八二节。

  露遮!凡任何师,于其下之弟子,证得如是殊胜之果位者,其师于世间,为不应被责难之师。凡责难彼师者,其责难不合真实而有罪。

六二

  如是心寂静、纯净、无烦恼,远离随烦恼,柔软、堪任、住立不动时,比丘之心倾注于智见。

  露遮!凡任何师,于其下之弟子,证得如是殊胜之果位者,其师于世间,为不应被责难之师。凡责难彼师者,其责难不合真实而有罪。

六三~七五

  ……乃至……广说如沙门果经八四~九六节。

七六~七七

  如是心寂静、纯净、无烦恼、远离随烦恼,柔软、堪任、住立不动时,比丘之心倾注于无漏智。彼如实证知:“此是苦”……乃至……证如……“……不更来此生。”同经九七~九八。

  露遮!凡任何师,于其下之弟子,证得如是殊胜之果位者,其师于世间,为不应被责难之师。凡责难彼师者,其责难不合真实而有罪。”

七八

  如是说时,露遮婆罗门白世尊言:“瞿昙!犹如有人正要堕入地狱者,则把捉其头发,拉救起安立地上;如是正堕狱者,依世尊瞿昙救起安立地上也。微妙哉!瞿昙!微妙哉!瞿昙!犹如扶起倒者,揭露覆盖者,迷路者示之以道,暗中持来油灯,使有眼者见诸物。世尊瞿昙!以种种方便宣示法。我今归依世尊瞿昙、法及比丘僧。愿世尊瞿昙!摄受我自今以后至命终,归依为优婆塞。”

注:1 原语anna cittam日本版为“得罗汉果”之意义,而改译为“菩提心”。依水野博士之巴利辞典,anna-citta是了知心、知解心,依此而译为“坚立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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