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传(十三) 关于我自己──诸法无我── 第二部分

第十三章 关于我自己──诸法无我── 

 

(四)诸法无我 

 

  那么,我们要怎么样纔好呢?人们全部,都比任何物更爱惜自己。所以,没有人明明知道反而将自己与恶连结在一起。没有人故意将自己陷于不幸。又,人们比任何人更爱惜自己,却将自己与罪恶连结在一起,而陷自己于不幸,那又为什么呢?

      对于它的解答,释尊已经在最初所举的经典中,很明白的讲说。它结局是因为不知道正教,所以对于“我”有错误想法。人们大抵是指自己的肉体做“我”看待。释尊指那些教示说:“他们也许看定色就是我,我有色,于我中有色,于色中有我。那就是迷惑的原因。”

      可是,仔细想时,我们也并不是不知道那是错误的,因为我们绝不会,指我们的手,而说它就是我。也绝不说我的脚就是我。也绝不说我的胃就是我。释尊说那些时,常常提起芭蕉譬喻。芭蕉,是躲在它的什么地方,任你将皮剥掉,什么也不出来。跟它一样,找遍肉体(色)的任何地方,也找不出一个地方,可以说它就是“我”。释尊,关于它,教示我们,“色即是我”的看法,不是真正的看法。

      而,又同样的事,对于我们的感觉(受)也可以照样说,又,对于表象(想),对于意志(行),对于意识(识)也可以照样说。对于它,释尊又说,不应该说“受者我也”、“想者我也”、“行者我也”或“识者我也”。而“诸法无我”,不外是这种想法的总括。

      关于它,据古经典所记载,释尊的比丘弟子们,都保有可以叫做佛教的教义问答(catechism)的两种惯用句。其一,如既述那样:

    “色者我也,我有色,于我中有色,于色中有我,于受……想……行……识中有我,不应该将它这样看待。”的形式。另一个是:

    “色者无常也,无常者苦也,苦者无我也,无我者,非我所,非我,非我体。”

     并教示说,假如比丘能以正慧,如实地将它观得,即能斩断烦恼,能得到解脱。于最初偈文《无问自说》有:

  “无所谓我。

   又无所谓我物。

   既然知道没有我,

   又凭什么有我物。

   假如,能够这样地得到解脱的话,

   便能够斩断烦恼。”

          也不外是它。

  

(五)好像花朵的香味那样 

 

 据上面所举说法,释尊一方面,说应该爱惜自己,另一方面,却不断地力说无我教示。那么,到底所谓的自己,应该怎么样把握它才好。如果还有一片疑问的话,我以为可以由下开的经,将它解释。(南传相应部经典、二二、八九、差摩。汉译杂阿含经九、一○三)

     那是在拘睒弥的瞿师多罗园精舍,有多数长老比丘们集合时的事。那时叫做差摩和陀娑两个长老间,交换了这样的问答。

    “朋友差摩,我闻你说有我。你所说所谓的我,是指何为我。是指肉体(色)为我,或指离开肉体有我。或指受、想、行、或识说它是我。或指,离开那些,还有我。朋友差摩,你所指的我,到底是指什么,而说有我?”

     在那样问的陀娑语气中,好像有着,想对于差摩所说,诘问的气势。可是,差摩却以平静态度,说明他的所说,而这样说:

    “朋友,我不是说肉体就是我。又也没有指受,想、行、识,就是我。或也不是说离开那些,另外有我。

     朋友,那譬如,分陀利华的花朵香味那样。若有人说,是它的花瓣有香味的话,那是对的吗?又如说,是它的茎有香味的话,那是对的吗?或是它的花芷有香味的话,那是正确的说法吗?”

    “朋友差摩,那些说法,恐怕不正确。”

    “那么,朋友,那时要怎么样回答,纔是正确回答?”

    “朋友,那依然,说它的花朵有香味,纔是正确回答。”

    “朋友,这个也跟它同样。我不是说肉体(色)是我,也不是指受、想、行和识,那些就是我。或,也不是说,离开那些,另外有我。朋友,我虽然于肉体与精神的假和合的总体(五取蕴)看到我,却不以为它就是我的所有。”

     这个差摩所说,是想将那无我教说更积极地,于所谓的时间的统一中看出自己的,可以说是循着释尊所说,而另外提出可注目的所见,所以这部经的话语,诸长老们也听他的所见,而将全部完全接受,欢喜。予以志载而作为它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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