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忏法的比较说明

为什么佛教会设立这三种忏法呢?这是有它的原因的。这三种忏法各有它所依的原理,和它所要对治的对象。例如:作法忏是依戒而设立的忏法,它所要忏悔的是遮罪;取相忏是依定而设立的忏法,它所能忏除的,通于各种恶业;无生忏是依慧而设立的忏法,它要忏除的是最重要的性罪和罪根。智者大师在《释禅波罗蜜》卷二说:

  

  “今明忏悔方法,教门乃复众多。取要论之,不过三种:一、作法忏,此扶戒律,以明忏悔;二、观相忏悔,此扶定法,以明忏悔;三、观无生忏悔,此扶慧法,以明忏悔。

  

  一、作法忏的所依所治

  先来解释作忏法的所依和所治。

  忏悔,是针对过错而设的,如果一个人没有过错,根本就用不著忏悔。有了过错,也才有恶业;造了恶业,自然就形成罪业。罪业是会令人感受到难过与痛苦的。这难过与痛苦,更是会从现在存于内心上而延续到未来——包括今世,以及未来世。为了要消除现在和未来的痛苦,所以,才有了忏悔的设立。

  那么,我们怎能知道,自己有没有过错?在什么时候造了罪业,成了有罪之身呢?这在出家众,很容易了解,他们有戒律作为身心的规范,如果犯了戒,便是行为有了过错;犯了戒,自然的,也就产生了戒律,又叫做“遮罪”。

  遮罪就是指:有些行为对社会上的人来说,并没有罪;但是,对出家受过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们,却是有罪的。譬如:为青年男女作媒或饮酒、贸易买卖……等等,出家戒中规定,比丘、比丘尼不可以有这些行为,以免引起社会上人的讥谤。既然受了出家戒,就必须守持;受戒而犯戒,在戒律上来说,便是一种过失,也是一种罪业,自然的,也就形成一种罪。但这种罪是佛陀制戒,经由出家众受戒犯戒之后,才成立的,不是通于一般人。所以叫做“遮罪”。

  出家众犯了戒,有了遮罪,按照戒律的规定,必须作法忏才能灭除。这在戒律里是很强调的。遮罪是因戒——犯戒而有,当然,也就必须按照戒律的规定,经由作法忏悔,才能灭除了。

  二、取相忏的所依所治

  再谈到取相忏的所依和所治。

  就一般来说,取相忏是要比作法忏来得困难了。因为一个造了罪业的人,能够见到佛菩萨的瑞相,那就表示,他的忏悔已经发生了效果,罪业已经消亡;不仅如此,连带的,他的妄想、烦恼更是已经淡薄,乃至消失,身心入于静定中了。如此,才有可能见到瑞相。瑞相的产生,虽然不能说全是唯心,但如果内心不清净,就如一潭混浊的湖水,再大再明的月亮,也不可能映现于水上。所以,取相忏就不像作法忏,可以在一时之间完成。它可能必须经过几天、几月或几年,甚至几十年长久时间的忏悔.才能达成。

  但是,有一份的耕耘.就会有一份的收获,取相忏所能够灭除的罪业,就比作法忏广泛的多了,除了遮罪之外,各种罪业,包括性罪,也都可以得到灭除。

  因此,梵网菩萨戒教犯了十戒的人.要从事取相忏,一旦得见好相,便能灭罪。十戒便是波罗夷重戒,包括:“一杀戒;二盗戒;三淫戒;四妄语戒;五酤酒戒;六说四众过戒;七自赞毁他戒;八悭惜加毁戒;九嗔心不受悔戒;十谤三宝戒。这十戒中有遮有性,犯了十戒的罪,可能是遮罪,也可能是遮罪加上性罪,譬如:杀生、偷盗、邪淫,便是各具遮性双罪。遮罪可以经由作法忏而灭除,但性罪仍然存在;而取相忏则可以双灭遮性二罪,自然是比作法忏殊胜了。

  从事于取相忏时,不单只是忏悔,还是一种修行。在不断的礼佛忏悔之下,无形中,就会具足戒行,乃至进入禅定;再由戒行与禅定的功德,而达成了取相忏。

  三、无生忏的所依所治

  取相忏虽功效比作法忏来得殊胜,但仍然不够究竟。

  取相忏与作法忏都是建立在有恶业(罪业)的前提下,来从事忏悔的。因为有恶业——承认自己造了恶业,所以,必须忏悔,以求消除恶业。这种观念,似乎天经地义般,不觉得有什么错;然而,仔细探究起来,就会发现是有问题的。

  既然有恶业——恶业是存在的,那么又怎么能够灭除它呢?反过来说,如果恶业是可以经由忏悔而得灭除,那么,这恶业就不是真正的恶业了;否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因为,既是有恶业的存在,又说恶业可以经由忏悔而灭除,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存在的,就不可能灭除,它会永远的存在,这才是真正的存在。恶业既然能够由忏悔而灭除,那么,恶业的存在并非是真实、不是有自性的存在。如此,恶业不过是个虚幻的东西;虚幻的,才能够加以灭除。

  但是,恶业既然是虚幻的,也就是空的。空的还用忏悔吗?因此,只要我们了解到恶业的真相,知道恶业的不实,无形中,恶业就消失了,不必我们再去忏悔。所以,常被忏悔者引用的《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这段偈所表达的就是无生忏的道理。

  无生忏和作法忏、取相忏不同的是:它要从根本上否定罪业的存在,以达到不见罪业,也不用忏悔的境界,而自然达成了忏悔的目的。这就需要智慧了,在智慧的观照之下,才能够照见诸法实相,了知罪业不可得,作者、受者更是不可得。所以,无生忏是依慧而设立的。

  从戒定慧三学来说,慧的层次是高于定和戒的;慧也是持戒、修定所要达到的目的。同时,戒与定都不是究竟,唯有慧,才是究竟的;戒与定只是修行上要达到慧的一种前方便。那么,依戒而立的作法忏,和依定而立的取相忏,自然也就不如依慧而立的无生忏,来得究竟与圆满了。

  所以,作法忏只能忏除遮罪,取相忏则能忏除遮性双罪,而无生忏除了能忏除遮性诸罪之外,连最重要的五逆罪:杀父、害母、杀害阿罗汉、破和合僧团、恶意出佛身血也都可以忏除。譬如:佛世有位“阿阇世王”,因为听信提婆达多的教唆,便将父王杀害,夺取王位,然后,自立为王。不久,果报现前,身上长疮,痛苦异常,虽有后悔之心,无奈恶业已成,无法挽救了,自认是地狱中人。但后来见了佛陀,在佛陀睿智分析之下,令他觉悟到:被杀者、乃至杀者本身都不可得,那里有罪业呢?于是,本来必须堕入五无间地狱受报的五逆罪,就在无生理观之下,重报轻受的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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